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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奖学金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14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政府奖学金政策

  一、资助对象: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纳入北京市招生计划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含本市及外省市)在校学生(不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基本条件:

  1、爱祖国,诚实守信,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道德品质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3、积极上进,刻苦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熟练。

  三、政府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凡符合基本条件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颁发政府奖学金:

  (1)上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且无不及格科目或所学课程成绩均为优良等级以上;

  (2)上一学年内在市级(含)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且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情况;

  (3)上一学年内获市级(含)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且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情况。

  政府奖学金每生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