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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杯”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14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我校班主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朝阳区教育系统“阳光杯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特制定电气工程学校“阳光杯”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满三年电气班主任龄的在岗班主任。

  二、评选原则 

  1、坚持突出实绩,群众满意原则。根据教师在班主任岗位取得的成绩,评选学生满意,家长认可,满意度较高、成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教师。评选工作做到与工作态度、平时工作、工作效果相结合。

  2、坚持公平公正,激励先进原则。在严格条件基础上,按个人申报、校区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和取得业绩情况进行初评、德育处横评、校长办公会复评确定推荐区级“阳光杯”优秀班主任人选。

  三、评选条件 

  1、班主任工作效果比较突出。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了解学生能力、转化个别学生能力、规划班级发展能力效果显著,在学生、家长、教师中有一定的威信。

  2、团结协作精神比较强。积极配合德育处的管理工作,服从德育处的管理与安排,主动承担学校、团委、德育处等重大活动或者临时性任务,任务完成有效果。积极承担各级各类主题班会任务。

  3、班集体管理水平比较高。能够充分挖掘和利用各方面的教育资源;所带班级文化氛围浓郁;具有较强凝聚力,班级各项评比结果、学生精神风貌、行为表现、身心素质、学业水平等状况位于年级或同专业的前列。

  4、班级管理工作比较有特色。班级常规管理规范;积极开展班级文化建设,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关心学生身体健康,获得任课教师的认可。

  5、班主任工作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能针对班级发展中的问题主动开展教育研究,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近三年内承担的主题班会在校区及以上范围内交流、观摩、展示、示范;或近三年班主任工作研究成果在校区及其以上范围内有过展示交流;若近三年内德育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四、评选流程 

  1、成立评审小组:

  组  长:崇静校长、贾建军书记

  副组长:邵红清

  组  员:张  杰、袁天天、李书鑫、孙海水、黄朝霞

  2、各个校区德育处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阳光杯”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指导班主任按照条件进行申报。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本校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初评,上报初评结果。

  3、德育处对各校区的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将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复评。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阳光杯”优秀班主任人选,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德育处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