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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9-05-14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我校班主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朝阳区教育系统“阳光杯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特制定我校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满三年电气班主任龄的在岗专职班主任。

  二、评选原则 

  1、坚持突出实绩,群众满意原则。根据教师在班主任岗位取得的成绩,评选学生满意,家长认可,满意度较高、成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教师。评选工作做到与工作态度、平时工作、工作效果相结合。

  2、坚持公平公正,激励先进原则。在严格条件基础上,按个人申报、校区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和取得业绩情况进行初评、德育处横评、校长办公会复评确定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

  3、坚持选优培训、逐级推优原则。德育处根据班主任工作实绩,将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择优排序、培训,打造品牌,校长办公会按照排序推荐班主任参与高一级别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班主任工作效果比较突出。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了解学生能力、转化个别学生能力、规划班级发展能力效果显著,在学生、家长、教师中有一定的威信。

  2、团结协作精神比较强。积极配合德育处的管理工作,服从德育处的管理与安排,主动承担学校、团委、德育处等重大活动或者临时性任务,任务完成有效果。积极有效地完善班级学生成长档案,积极承担各级各类主题班会任务。

  3、班集体管理水平比较高。能够充分挖掘和利用各方面的教育资源;所带班级文化氛围浓郁;具有较强凝聚力,班级各项评比结果、学生精神风貌、行为表现、身心素质、学业水平等状况位于年级或同专业的前列。

  4、班级管理工作比较有特色。班级常规管理规范;积极开展班级文化建设,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关心学生身体健康,获得任课教师的认可。

  5、班主任工作研究成果比较丰富。能针对班级发展中的问题主动开展教育研究,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近三年内承担的主题班会在校区及以上范围内交流、观摩、展示、示范;或近三年班主任工作研究成果在校区及其以上范围内有过展示交流;若近三年内德育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四、评选流程 

  1、成立评审小组:

  组  长:崇  静校长、贾建军书记

  副组长:邵红清

  组  员:张  杰、袁天天、孙海水、李书鑫、黄朝霞

  2、各个校区德育处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指导班主任按照条件进行申报。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本校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初评,上报初评结果。

  3、德育处对各校区的初评结果进行横评,将横评的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复评。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校级学科带头人,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五、评选期限:每学年末评选一次。

  六、奖励办法: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教师授予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获得校级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享受校级骨干教师待遇。若被评为校级以上级别的优秀班主任享受高一级别的奖励。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德育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