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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15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东方职业学校与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进行合并的决定》(朝教职成[2013]6号)和《朝阳区中小学、职业高中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参考表》,学校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德育处、总务处、实习与就业办公室、办公室、教科研处、党务办公室。 职责:培养高中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高中学历教育和相关职业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7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13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470.50万元,下降13.8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754.92万元,比上年减少942.00万元,下降9.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1.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78.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4.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61.76万元,比上年减少1,431.71万元,下降13.64%,其中:基本支出7,943.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7.66%;项目支出1,117.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2.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07.14万元,比上年减少1,624.07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三保”工作的通知》(京财预〔2020〕46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育经费中的设备购置、修缮工程等硬件支出,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学校运转、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学教研、教科书减免及资助补助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7,247.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3.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9%;卫生健康支出49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247.3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2.23万元,增长4.35%。其中:

  "教育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9.6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基层离退休管理专项经费。

  "普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759.8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0万元,增长0.42%。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等发生的支出。

  "职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5,646.9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36.50万元,增长6.34%。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正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等发生的支出。

  "成人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820.2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7.47万元,下降4.37%。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正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等发生的支出。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0.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97.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9.78万元,增长50.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15.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14万元,增长2.87%。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278.4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8.4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抚恤金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1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1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92.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52万元,下降4.7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492.7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52万元,下降4.7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943.8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8万元减少0.3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88万元减少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5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88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台,49.1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5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