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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2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
  学校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德育处、总务处、实习与就业办公室、办公室、教科研处、党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培养高中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高中学历教育和相关职业培训。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8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608.888732万元,比上年减少568.257015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加强“三保”工作的通知》(京财预〔2020〕46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育经费中的设备购置、修缮工程等硬件支出,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学校基本运转、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科书减免及资助补助等。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696.925502万元,比上年减少1,225.714725万元,下降1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9.8875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97.0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493.479159万元,比上年减少537.772176万元,下降4.87%,其中:基本支出9,019.3371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95%;项目支出1,474.1420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5.800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8,390.2081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7573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86%;卫生健康支出409.83482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8,390.2081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551.671099万元,增长22.69%。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28万元,下降100%。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未开展。
  "职业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7,131.58363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05.228535万元,增长24.54%。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正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等发生的支出。
  "成人教育"(款)2020年度决算1,000.0407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3.300764万元,增长16.73%。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正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等发生的支出。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58.583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218万元,增长2.95%。主要用于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15.7573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4.121328万元,增长14.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228.82642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809572万元,下降1.0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86.930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6.930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09.8348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8.735174万元,下降10.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409.83482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8.735174万元,下降10.6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019.33711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36244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万元减少1.2637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7362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1.2637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73624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万元减少1.26375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2893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601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49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7.1518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601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6台,108.755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我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有效控制不必要的开支,顺利完成2020年度的财政预决算任务。在年初预算下达后,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校长办公会成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学校内审小组为成员的项目执行监督小组,针对每个项目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项目执行小组,从项目申报到实施都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执行,并结合学校具体问题和专业实际进行研究形成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实施中按照财务相关规定给予指导和监督,以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020年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较好,完成了财政要求的支付指标。资金执行程序完善合规、安全合理, 发挥了预期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