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住宿管理控制程序
2. 目的
通过对宿舍管理过程的控制,确保学校的宿舍管理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下,从而使学校的宿舍管理符合学校要求,最终达到顾客满意。
3. 范围
本程序适用学校在对学生入学、一日常规、特殊情况处理、意外事故、节假日规定、毕业离校等宿舍管理过程中的控制。
3.职责
3.1. 主管副校长按德育处工作计划检查和监督宿舍管理工作。
3.2. 德育处主任制订学期宿舍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宿舍管理部门组织宿管老师开展工作。
2.3. 宿管老师负责日常宿舍管理工作,向德育处负责人报告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入学
4.1.1.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到财务交费(学费、宿费、书费及备品押金)。
4.1.2.学生持财务交费单去宿管办登记。
4.1.3.宿管老师验收财务票据、登记入册、发放用品、安排寝室(原则上同班同寝)。
4.1.4.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新学期住宿学生名单,编制《寄宿生联系表》,于开学前交德育处负责人,《寄宿生联系表》内容包括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4.2 一日常规管理
4.2.1 宿管老师敦促学生按规定时间准时起床,并负责按时打扫寝室卫生。
4.2.2 按规定时间由责任人进行早上查寝,记录查寝情况。
4.2.3 宿管老师在卫生检查完毕后负责把寝室门锁好,中间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回宿舍。
4.2.5 下午放学至晚自习期间宿管老师检查学生在寝情况(是否有窜寝、在寝室吃饭、吸烟打闹等情况)。
4.2.6 按规定时间由责任人进行下午检查并记录,填写《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
4.2.7 宿管老师与值班老师,按照《宿舍管理制度》进行交接,并填写《值班交接表》。
4.2.8 学生按规定时间上晚自习, 值班老师进行晚自习检查并记录晚自习情况,填写《晚自习情况表》。
4.2.9 按规定时间由负责人进行晚上检查记录并填写《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
4.3 特殊情况处理
4.3.1 上课时间,生病学生班主任批准,可以回宿舍休息,由宿管老师临时照顾饮食、服药。
4.3.2 宿管老师发现学生生病,不能进行简单救护的,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家长。
4.3.3 宿管老师发现学生夜不归宿,及时报告值班干部,由其联系其家长或班主任,确认学生去向,并作好学生何时走、去何处、不归宿原因的记录。
4.3.4 灾害(火灾)
因电引起的火灾,值班管理员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灭火器灭火;非因电引起的火灾,尽快隔断火源并进行灭火。如火势严重,值班人员负责人致电“119”要求援助,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4.3.5 意外事故
(1) 学校规定:寄宿生不准带贵重物品进校。如果学生私有物品被窃,由德育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组织调查,记录事实,并通知家长。
(2) 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宿管老师对此现象及时进行劝架。事后,由班主任查清打架原因进行处理。
4.4 节假日规定
4.4.1学生清扫寝室、宿管老师验收后按规定时间离校。
4.4.2由宿管老师把每个寝室贴上封条。
4.4.3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
4.4.4宿管员按常规管理工作要求检查。
4.5 学生离校。
4.5.1对于中途提出离校的,班主任直接向宿管老师提供离校学生名单及原因。
4.5.2 宿管老师按离校学生名单,清点并检查宿舍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损坏物品,按照《公物管理制度》进行赔偿后方可离校。
4.5.3宿管老师每周向德育主任汇报宿舍管理工作情况,主管校长对宿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 支持性文件
《宿舍管理制度》
《寄宿生行为准则》
《年度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宿管老师工作职责》
《宿管老师工作流程》
《公物管理制度》
《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6. 质量记录
学生寄宿联系表
值班交接表
晚自习情况表
学生宿舍得分表
住宿生考勤表
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