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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宿管理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2019-05-14

  1.  学生住宿管理控制程序   

  2.  目的 

  通过对宿舍管理过程的控制,确保学校的宿舍管理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下,从而使学校的宿舍管理符合学校要求,最终达到顾客满意。

  3.  范围 

  本程序适用学校在对学生入学、一日常规、特殊情况处理、意外事故、节假日规定、毕业离校等宿舍管理过程中的控制。

  3.职责 

  3.1.   主管副校长按德育处工作计划检查和监督宿舍管理工作。

  3.2.   德育处主任制订学期宿舍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宿舍管理部门组织宿管老师开展工作。

  2.3.   宿管老师负责日常宿舍管理工作,向德育处负责人报告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入学

  4.1.1.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到财务交费(学费、宿费、书费及备品押金)。

  4.1.2.学生持财务交费单去宿管办登记。

  4.1.3.宿管老师验收财务票据、登记入册、发放用品、安排寝室(原则上同班同寝)。

  4.1.4.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新学期住宿学生名单,编制《寄宿生联系表》,于开学前交德育处负责人,《寄宿生联系表》内容包括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等。

  4.2  一日常规管理

  4.2.1 宿管老师敦促学生按规定时间准时起床,并负责按时打扫寝室卫生。

  4.2.2  按规定时间由责任人进行早上查寝,记录查寝情况。

  4.2.3  宿管老师在卫生检查完毕后负责把寝室门锁好,中间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回宿舍。

  4.2.5  下午放学至晚自习期间宿管老师检查学生在寝情况(是否有窜寝、在寝室吃饭、吸烟打闹等情况)。

  4.2.6  按规定时间由责任人进行下午检查并记录,填写《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

  4.2.7  宿管老师与值班老师,按照《宿舍管理制度》进行交接,并填写《值班交接表》。

  4.2.8 学生按规定时间上晚自习, 值班老师进行晚自习检查并记录晚自习情况,填写《晚自习情况表》。

  4.2.9 按规定时间由负责人进行晚上检查记录并填写《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

  4.3   特殊情况处理

  4.3.1 上课时间,生病学生班主任批准,可以回宿舍休息,由宿管老师临时照顾饮食、服药。

  4.3.2  宿管老师发现学生生病,不能进行简单救护的,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家长。

  4.3.3  宿管老师发现学生夜不归宿,及时报告值班干部,由其联系其家长或班主任,确认学生去向,并作好学生何时走、去何处、不归宿原因的记录。

  4.3.4  灾害(火灾)

  因电引起的火灾,值班管理员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灭火器灭火;非因电引起的火灾,尽快隔断火源并进行灭火。如火势严重,值班人员负责人致电“119”要求援助,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4.3.5  意外事故

  (1) 学校规定:寄宿生不准带贵重物品进校。如果学生私有物品被窃,由德育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组织调查,记录事实,并通知家长。

  (2) 学生打架斗殴现象。宿管老师对此现象及时进行劝架。事后,由班主任查清打架原因进行处理。

  4.4 节假日规定

  4.4.1学生清扫寝室、宿管老师验收后按规定时间离校。

  4.4.2由宿管老师把每个寝室贴上封条。

  4.4.3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

  4.4.4宿管员按常规管理工作要求检查。

  4.5 学生离校。

  4.5.1对于中途提出离校的,班主任直接向宿管老师提供离校学生名单及原因。

  4.5.2  宿管老师按离校学生名单,清点并检查宿舍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损坏物品,按照《公物管理制度》进行赔偿后方可离校。

  4.5.3宿管老师每周向德育主任汇报宿舍管理工作情况,主管校长对宿舍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 支持性文件 

  《宿舍管理制度》

  《寄宿生行为准则》

  《年度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宿管老师工作职责》

  《宿管老师工作流程》

  《公物管理制度》

  《文明宿舍评比规定》

  6. 质量记录 

  学生寄宿联系表

  值班交接表

  晚自习情况表

  学生宿舍得分表

  住宿生考勤表

  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